—分享— 株石委干〔2014〕8号 关于王立琴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委研究同意: 王立琴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至2015年2月)。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编辑:谭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