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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编辑:谭洪汀 2018-09-07 18: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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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区经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驻区各部门: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切实做好全区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经普办、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株经普办发〔2018〕1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各级普查机构全面树立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创新普查、高效普查的意识,有效提高广大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引导每一个普查对象了解经济普查、参与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和有序地开展。

  (一)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把握改革发展全局,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实石峰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转型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方式。本次经济普查方式有重大变革,主要利用手持电子终端(简称PAD)对法人(产业)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数据采集,通过网络直报国家数据中心。要通过对普查内容、组织方式重大变革的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支持、配合普查。

  (三)大力宣传依法普查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必须严格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宣传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普查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深入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先进经验和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推动经济普查工作深入开展的情况。

  三、活动安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普查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8月底前)。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内容方式、职责分工等为主,着重于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

  单位清查阶段(2018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与普查对象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主,为入户清查登记环节营造宣传氛围,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统计基础台账,增强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了解重视。其中12月份是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19年1-12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实况。

  数据发布阶段(2020年1-4月)。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展现普查成果。

  (一)做好新闻宣传

  1.动态信息宣传。

  (1)在石峰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等平台开设经济普查专栏或专题,对经济普查重要意义、主要方式、相关要求、先进典型等进行专题报道。

  (2)开展经济普查知识问答活动。根据工作进展,编辑经济普查知识问答,定期在石峰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陆续发布。

  (3)发布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普查告知书。在石峰政府门户网头版、石峰发布头条连续发布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经济普查公益广告、普查告知书和一封信。其中9月、12月为集中刊播月。

  2.典型报道宣传。

  主要报道经济普查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3.主题活动宣传。

  开展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开展社会宣传

  1.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在白石港、响石广场、二桥桥头、田心高科园、清石广场等城区中心地带、高速路口设置3-5块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刊发有关经济普查的公益广告。

  2.宣传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

  各街道、社区(村)的宣传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制作一批宣传版面,每个街道、社区(村)张贴悬挂若干经济普查标语和普查告知书。沿街各金融机构网点、各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区城管局、各街道要督促沿街门店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区经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在其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内发布普查宣传标语。区商梁局要督促各大市场在人流集中、商户集中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区建设局、区建管委要督促辖区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中心在其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播放普查宣传标语。

  3.普查装备宣传。

  每一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开展经济普查相关工作时,要身着印有“株洲市石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字样的背心(马甲),并携带印有“株洲市石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字样的资料包。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各街道、区经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要求,于9月上旬前制定出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操作性强、宣传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方案,并报区经普办备案。

  (二)把握宣传节奏。要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宣传节奏,本着“先面上展开,后点上宣传;先政府领导,后普查对象;先面上铺开,后深化细化”的原则,有步骤、有节奏、有深度、有影响地把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成效。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运用多种新闻宣传方式,采用多种报道形式,务求贴切生动,扩大宣传受众面,不断提高穿透力、增强感染力、扩大影响力。

  附件:

  1、株洲市石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宣传活动安排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株洲市石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宣传部

  2018年9月3日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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