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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石峰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常规巡察)

编辑:谭洪汀 2018-10-18 15: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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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石峰区委第四轮集中巡察于2018年3月23日至5月24日进行,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茶陵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委实行异地交叉巡察,区委4个巡察组对18个单位及学校党组织分别开展常规巡察、整治“四风”问题专项巡察、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2018年7月2日至6日,5个巡察组分别向19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3个常规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中共石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中共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3日至5月24日,茶陵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23日和7月3日向我局党委集中反馈和通报了巡察情况, 在客观评价局党委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逐项进行整改。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茶陵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梁云箭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茶陵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三个方面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4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委书记梁云箭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五个明确”,即: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制定整改问题责任分解表,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局党委始终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城市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积极邀请区委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局党委会议,积极征求区委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学习意识不强(党员学习不深入,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完善了集中学习制度,6月份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每周一晚”读书活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二是制定了局党委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了每季度一次书记讲党课和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制度。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及党委会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及时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2.领导律己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组织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执行政策走样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规范经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我局已经与人社局、财政局和各街道对接,明确了下派街道城管队员和环卫工作人员经费管理和福利待遇问题由街道统一负责。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和完善了党委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

  5.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班子分工不明确)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局党委结合城管体制改革部门转隶以及局党委班子成员实际情况,现已完成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实行局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6.奉行“好人主义”担当精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将所有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中,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考核,督促整改。在工作任务中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杜绝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以实际行动破除“好人主义”。

  7.会议纪律遵守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会议纪律的要求和《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循会议制度和请假审批流程,并加强会议考勤,及时通报情况,对屡次不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8.财务制度遵守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结合各区直部门的做法,完善了财务审批手续、规范了报账流程。在明确“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的前提下,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财务报账票据进行审核但不签字,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

  9.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对于未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部分环卫作业合同,由环卫处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原因分析,形成书面的材料,报区委巡察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区委要求,已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面报告半年党建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积极研究谋划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考核;三是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党建专干积极参加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党建队伍素质;四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五是严格执行党组织相关会议记录的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化、具体化。

  11.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存在非党人员参与党务工作、受处分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的怪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抓严抓实组织生活,杜绝组织生活形式主义;二是调整了党务工作人员,由正式党员负责党务工作;三是对于所有党员重新进行了民主测评,纠正了个别党员当年受党纪处分被评为“优秀党员”的问题。

  12.组织活动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增强党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保证党员参与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二是运用“互联网+党建”的模式,创新组织活动的方式。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区委工作要求和我局实际创新组织活动方式,提高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3.互相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明确要求局党委及各党支部抓严抓实民主生活会,认真考核党员个人思想汇报,指导党员干部讲真话、讲实话,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大话、空话、套话,要有“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要对照查摆问题清单,摆事实、举实例,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局党委和各支部严格审核,确保整改到位。

  14.发展党员简化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程序的五个阶段(申请入党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预备党员接收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三是严格执行入党介绍人责任制,对于发展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严肃审查,根据《党章》规定追究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15.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档案资料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区委统一要求,严格遵守党员档案管理制度(部分党员转正后,党员档案编入个人人事档案,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二是对于党员档案进行了彻底清查,在现有档案基础上查缺补漏,完善每一名党员政审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经核查,环卫处党员沈玲档案内无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必备材料,通过环卫处党支部认真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证实沈玲于1999年9月,在原市环卫处入党,当时周长林担任党支部书记,陈连明为入党介绍人,并且在《2000年6月人员情况移交表》及其他党员资料中都能够证明沈玲同志为中共党员,相关情况已报送区委组织部,并按照组织部要求补办《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16.对退休党员关心不够(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活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因人制宜,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选举了热心党建工作及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担任支部书记;二是以有利于老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在原有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集中学习与个别沟通相结合、集中活动与个别走访相结合、联系制度与组织关心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增加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参与度;三是根据离退休党员实际情况,充分结合“养、学、为、乐”丰富老党员的组织生活。

  17.存在以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确保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明确了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度,对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及时汇报决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四是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形式,畅通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渠道。

  18.严重存在人员混编混岗的现象(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强了机构编制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发生,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共清查出马潇潇等4人岗位不符合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并结合岗位要求对马潇潇等7人的岗位重新进行了调整)

  19.未严格执行重要岗位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遵守重要岗位回避制度,现已将全局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同一部门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对于直系亲属在同一部门工作的人员结合岗位要求进行了调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0.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力(没有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治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同时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局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三是落实了履责报告制度。局党委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党委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四是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治理,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21.监督责任缺乏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区委监察体制改革的现状,局党委明确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颜宇同志负责全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二是及时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沟通,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关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大额资金支出、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会议。

  22.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全面清查了票据遗失及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于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追加罚款,除此之外,在全局进行通报,以儆效尤。(2次遗失票据问题:城管大队重新对票据遗失的行为进行了处置,对聂军民遗失票据处罚,根据石峰区财政局关于“财政票据遗失的赔偿金额应与票据金额一致”的规定,对于聂军民由原来的从轻处罚1000元,追加经济处罚9000元,并在全局进行了通报;今年2月,区城管局财务室在票据清理时发现票据号为137273774缺失,已于 4月10日,在株洲晚报上对缺失的票据声明作废。)

  23.干部职工遵纪守规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强化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干部职工时刻保持一颗守纪和敬畏之心,敢于坚持原则,守住纪律底线;二是针对发生的问题,整合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三是结合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和“721”工作法,狠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巡察期间已就巡察组作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巡察组)

  24.研究决策程序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25.外出学习考察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株洲市石峰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株洲市石峰区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等文件要求,规范领导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

  26.庸政懒政现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局党委会明确由环卫处负责,环卫处主任佘理牵头,财务科配合,调查核实13台无法使用的环卫车辆问题,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委巡察办。

  27.财务问题未认真对待,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复发放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认真对照,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共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2项,追回资金107088元;二是清查违规报销发票款1项,追回资金100元;三是对于协管员离职后仍发放社保的情况,已追回资金34403元,并以此为例全面清查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是强化票据管理,落实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严肃处理遗失财政票据情况,同时局财务科加强对二级机构财政票据的监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切实加强财务收支项目的监管,重点规范渣土审批、国有资产租赁等收入项目和公务用餐、津补贴等支出项目,力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8.城管制服采购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局党委会明确由城管大队负责,大队长康久清牵头,办公室配合,经与市城管局及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对接,全面掌握全市城管制服采购经费情况:由各级政府财政承担,个人不承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城管制服采购费用支出问题经区领导批示后再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委巡察办。

  29.公费配置“城管通”手机不规范(对GPS“城管通”手机的领用和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根据巡察组整改要求,对“城管通”手机号码进行了实名登记造册,对于离职或者抽调走的工作人员“城管通”号码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剔除,现有“城管通”号码114个;二是对于巡察组提出的三个“城管通”手机号码(梁云箭13317330007,颜宇17377906711,江成18973395111)话费套餐进行了更换。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城管通”的领用和管理,保证“城管通”配置的规范化、合理化。

  30.财务报账比较混乱,监管不力,缺乏防控监督机制;支出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财务报账程序和内控制度,健全了防控机制,加强了内部监督,严格遵守各项支出审核标准,强化报账发票审核,如:原始凭证不齐全不规范不予报,发票无事由、无经办人不予报,严把报账审核关;二是加强了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城管大队协管员从事财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整改,调整工作岗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规范报账程序,明确了支出的内部审批程序、审批责任及内部审批相关控制措施,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四是严格审查支出报账,重点审查原始凭证、发票事由和经办人符合规范的情况,以及报账附件是否齐全等;五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报账过程中的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严格把关支出报账金额,并逐步提高公务卡结算比例。

  31.未严格履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进行物资采购和管理,珍惜每一分资金、用好每一分资金,确保每一笔收支在领用清单有记录、有备案;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32.法制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执法、粗暴执法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让《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深入人心,除此之外,每月开展两次城管培训课堂,先后举办了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培训,《行政强制法》专题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专题研讨会等,以培训教育的方式增强了业务知识,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了业务技能知识和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行力。

  33.违反《行政处罚法》,不按程序办理案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范应用自由裁量权。同时出台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标准化流程规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标准化流程规范》,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对较为复杂、影响较大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决定时,采取执法部门集体研究进行决定,准确、合理地应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严格遵守罚缴分离的原则,杜绝当场收缴当事人罚款行为,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4.涉案物品保存、处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执行物品登记保存制度,规范使用《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和《登记物品保存清单》,采取有效的登记保存措施,禁止变相扣押物品。同时,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部分被登记保存的物品按照规范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35.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各办公室去向牌设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对于全局办公用房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登记成册;二是严格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其他人员至少每两人1间办公室,每间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的标准重新进行调整;三是根据城管体制改革机构转隶新部门搬入办公等实际情况,重新制作了办公室去向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城市管理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城市管理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区委巡察办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城市管理建设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环卫作业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宜居的石峰做出新的贡献。

  四、立案查处情况

  目前已党政纪立案5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调查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22629778

  通信地址:石峰区铜藕路138号(邮政编码:412005,信封请注明:对中共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2792985058@qq.com

  中共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3日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日,巡察组向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逐项进行了整改。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石峰区教育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反馈意见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石峰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中层负责人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意见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追责机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 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过程中打折扣。

  (1)落实扶贫政策部署不坚决。

  区委安排何自力副局长2016年3月起担任驻炎陵扶贫工作队长,但教育局未严格执行“两脱钩、一挂钩”的规定,仍安排了何自力同志负责人事政工、社会力量办学股和装备站等部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4月18日,全面落实了“两脱钩,一挂钩”的扶贫政策。局党委对何自力副局长重新进行了分工调整,专职负责扶贫。

  (2)落实区委文件精神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

  ①贯彻落实“教育六条”中关于骨干教师评选的政策时,存在监管不严、指导不够,造成学校标准不一、理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审核学校的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对所有骨干教师的评选重新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称号和津补贴,取消了先锋小学一名教师的称号和津补贴;3.加强骨干教师评选政策的解读和工作的指导。

  ②落实“教育六条”政策存在把关不严,教育局党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比如先锋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中,易永锋老师在师德师风方面打零分,仍评为区骨干教师。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学校落实相关政策的监督和指导。易永锋老师的区级骨干教师荣誉已取消,并退回津补贴。

  (3)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时存在落而不实的现象。

  ①落实对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时把关不严,申请资料缺少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必备材料,所有贫困生申请表没有经办人意见及签名。比如清水塘学校学生刘承炫只提供一张其父肝病的特殊门诊单,也评定为贫困学生。

  整改落实情况:1.8月20日前对所有申报资料重新审核,已将缺失材料补充完整;2.2018年秋季按株石字〔2018〕21号文件严格把关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

  ②2016至2017年区政府购入的教学信息化设备,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验室设施设备也没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养和维修。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党委会决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为未配备危险物品专用柜的学校配备了危化品专柜;2.2018年6月19日到29日,装备站对学校实验仪器管理进行督查,查摆学校在仪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学校仪器进行彻底清查盘点,要求学校按《配备目录》的编号顺序科学规范摆放;3.学校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已上墙,并配备了专人,管理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和仪器,建立了账目清楚,单据完整,记账正确的台账;4.分片区完成了班班通设备应用培训;5.9月初已制定了实验管理员培训计划,9月中旬至9月底,组织实验管理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再次针对实验仪器及危化实验器材管理进行检查。

  ③目前有九方小学、新明小学、清水塘学校、杉木塘小学等多所学校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扩建、扩班分流,九方小学、新明小学、清水塘学校、杉木塘小学已全面消除了大班额;2.2018年秋季严格招生政策,无新增大班额。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定政策、抓大事、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等作用发挥不够。

  (1)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办公用品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购买、保管及领取等规章,没有设立购买入库台账,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和完善具体制度;2.明确由办公室陈汉明专人负责。

  (2)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比如新明小学将教学楼楼顶租赁给电信公司安装移动基站;清水塘学校将整栋教学楼租给私人老板办学校,现虽然正在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1.与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对接,进一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2.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由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会计中心负责账务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新明小学租赁款已经进入非税。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上存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委会发言、决策制度。

  (2)研究重大事项时没有事先交流沟通,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思考少、意见少,造成党委会对事项研究不充分、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上会事项必须和相关人员、班子沟通,填报议题申请表,由分管副局长提出办理建议并签字后才能上会。

  4.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

  (1)面对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不敢管、不愿管,听之任之。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2.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予以通报,严格处理,三月以来,局监察室牵头,每月进行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并及时通报。

  (2)学校有六名教职工存在“吃空饷”的情况。教育局党委没有在党委会上对该问题进行过任何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规定,教育局对相关学校下发整改通知;2.学校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局下发的整改通知,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返校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其余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现在四名老师已经回单位工作,杉木塘小学的邓娜仙老师目前在株洲市中心医院住院,正在完善请假手续;清水塘学校李卫老师精神方面有一定问题,上班存在对教师、学生有较大人身安全危险。

  5. 聚焦主业主责不够。

  (1)清水塘片区(尤其是新桥小学、白马小学)生源流失严重,局党委没有站在全区教育发展的角度制定认真研究相关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1.各校制定了控流保学责任状,层层签订责任;2.根据局党委招生专题会议,新桥、白马户籍学生因拆迁或在清水塘片区购房,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全部分流到清水塘学校入学。2018年秋季,新桥小学一年级分流27名学生,清水塘白马分部分流34名学生在清水塘学校就近入学,确保了没有流失学生。

  (2)教师人才流失严重,局党委没有具体研究怎么留住人才,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引进人才。比如去年就有多名教师调到天元区,其中三名教师为学科带头人。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市、区有关“人才政策”,结合区“教育六条”,落实政策和待遇;2.请示区委区政府建立优秀教师常态化引进机制和县级领导对口联系学校和优秀教师制度。区委区政府同意2018-2019学年引进16位优秀教师,根据选调情况,15位老师通过选调资格审核和面试,目前11位老师已办好调动手续。

  6. 党组织领导弱化,遇事拖而不议、议而不决。

  (1)石峰幼稚园的职工宿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幼稚园多次反映,局党委会一直未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教育局对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每个学期开学之前会由学校组织对校舍的安全情况、水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安全台账。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综治安全股和计划发展股进行汇报,而后两个股室汇总各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对隐患等级情况进行排序,计划发展股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与学校协商列出改造计划。

  对巡察中指出“石峰幼稚园职工宿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落实。

  石峰幼稚园现有教室宿舍40套,其中有22套因房已经分配到个人,有18套产权归幼儿园所有,并已经办理了产权证。

  2017年8月至今,幼儿园及住户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1.教室宿舍地面塌陷,排水不畅;

  2.个别住户对窗户进行改造,有可能影响房屋结构;

  3.水、电线路老化问题;

  4.校园围墙有倾斜,有坍塌的危险。

  为排除幼儿园安全隐患,分管领导黎志刚同志带领计划发展股工作人员、幼儿园园长、建筑专家到现场进行了查勘。并列出了整改计划,予以了实施。

  2018年2月开工,投入3.5万元重新改造了宿舍污水处理系统、平整了宿舍塌陷的地面、重新改造了排水沟渠等,解除了宿舍这一安全隐患;聘请建筑专业人员对宿舍住户私自开窗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不会对房屋结构造成影响,同时对住户就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他用户不得有类似行为;目前宿舍有22户已经分配给职工,要对宿舍进行水电一户一表改造需要各自分担相应的费用(对已售房屋不得用公共财政资金进行入户水电改造),因此只完成对水电入户前的维修改造;幼儿园部分围墙倾斜问题,已经列入了2019年维修改造计划,拟拆除重建。

  (2)各学校支部多次反映退休党员管理难问题,局党委一直未给答复,也未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1.5月份已按市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开展了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已有部分退休党员选择把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的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2.对于身体不好,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党员申请在家自主学习或党支部上门送学等形式参加党组织生活。

  (3)清水塘学校出现违规征订科学器材情况,局党委只是要求监察室进行了了解,并未对如何解决小学一、二年级的科学课程所需的器材问题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根据《湖南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湘教发〔2018〕256号文件严格征订;2.科学课器材学校自制或学校购买免费发给学生。

  (4)田心中学向局党委提出量补质奖方案,局党委没有及时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1.田心中学于2017年12月4日向教育局提交《关于株洲市田心中学量补质奖方案的请示》,并附具体方案;2.因方案涉及到一些政策性问题,教育局及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进行了咨询,同时,将此方案交局党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审阅,并将此情况向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反馈,2017年12月20日,在意见统一后同意田心中学按此方案试点执行;3.因涉及到学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教育局就此方案向区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田心中学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请求”,主管教育领导在仔细审阅方案后,结合市教育局反馈的情况和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与主管领导的意见建议后,为切实激发学校办学活力,2017年12月22日,同意田心中学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方案,以便在全区全面推广。

  (5)关于教师职称评定的“三年一大调整、一年一小调整”的规定,党委没有及时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出台了调整方案,并且按照进行政策岗位动态调整,2018年8月已完成了此项工作;2.“三年一大调整”因涉及教师的核心利益问题,目前在株洲地区均没有实施。

  7.党员模范作用弱化。个别党委班子成员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常因公事外出不向办公室履行报备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外出请假销假制度;2.落实了公务外出登记和请销假报批手续。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

  (1)近三年来局党务会和党委会记录没有严格区分,存在交叉记录情况,且记录顺序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会议内容召开局党委会,规范记录。

  (2)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存在大量记录不完善的情况。比如2015年机关支部整个一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只有支部书记一人发言,其余人员没有任何发言记录;2016年7月18日在“讲规矩、有信念”的研讨会上,参会25人,只有5人发言,没有达到发言过半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月考核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没有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2.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1)多个党支部近三年来未发展一名党员。如机关支部、枫叶中学支部、先锋小学党支部。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支部摸底了解情况,并要求有发展对象的支部启动培养、发展工作。

  (2)局党委对党员管理未建立名册、台账,也没有统计表,导致有多名党员档案丢失。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党员名册、台账;2.规范资料管理;3.通知党员本人按照党员档案补办的程序补齐党员档案。

  (3)党建资料保管没有具体到人,党建专干经常更换,导致2017年之前的部分党建资料及档案去向不明,无法查阅。

  整改落实情况:保持党建专干人员的稳定性,严格开展各项组织生活,及时将活动资料整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资料可查,规范党务实本、党小组会议记录。

  (4)对临聘老师党员管理不规范。25名临聘党员老师,只有4名将组织关系转到学校。

  整改落实情况:1.出台了《石峰区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临聘老师为一年一聘,到8月份所有临聘老师都已解聘;2.对2018-2019年度的临聘党员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或把组织关系转入或做流动党员,让每位临聘党员教师都参加学校支部的组织生活。

  (5)石峰外国语有58名党员,实际组织关系转到学校仅有3名,该校目前虽已成立了党支部,但长期没有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和党建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1.按“应转尽转”原则,督促石峰外国语做好工作;2.派出了党建指导员指导党建工作,安排光明学校支部对口联系帮扶党建工作,督查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建生活。

  (6)2015年报亭、曙光、田心、六中、枫叶五所学校党费未按工资比例缴纳。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6月份按工资比例缴齐五所学校党费。

  3.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近三年,学校一共有7名教师发展为党员,其中有4个入党资料不完善。比如黄京函、殷慧、姚琥等三名同志的入党资料缺失吸收新党员表决票和汇总票;一名同志的转正会议记录为打印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将支部封存的2名党员的吸收党员表决票和汇总表放入党员档案,在查找支部资料时找到了另外2名同志的汇总表并放入党员档案。

  4.支部换届选举政策落实不严。16个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除先锋小学其余15个党支部均存在换届选举资料缺失情况。比如清水塘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缺少选票、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计票结果等;光明学校党支部选举资料缺少会议记录、选举办法等。

  整改落实情况:下发整改方案,2018年7月全部整改到位。

  5.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1)近三年没有就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1.8.2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2.以后每年召开两次反腐倡廉建设专题研究和部署的会议;3.9月2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食堂专项整治和“两节”期间纠“四风”进行部署。

  (2)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将党建工作列入工作预安,定期考核,全程抓好落实。

  (3)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步情况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以党建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都上党委会,及时研究,并形成决议,会议有记录可查,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6.机关编制管理混乱。

  (1)有34名工作人员均从学校借调借用,挤占大量学校教师编制。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逐步推进机构改革和编制落实。

  (2)上级核定教育局临聘教师人数为83人,目前实际128名,超出45人,挤占学校大量行政经费。比如清水塘学校有临聘老师14名,实际超标了8名临聘教师。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按相关要求,核定临聘教师数量;2.区财政局、人社局和教育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加强临聘教师管理和控制。

  7.基层队伍建设推动不力。

  (1)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且老龄化现象相当严重。比如枫叶中学平均年龄达47周岁。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政策规定逐年招聘和引进新教师。

  (2)教师学科配套不合理问题突出。比如曙光小学没有舞蹈老师、音乐老师等。

  整改落实情况:1.教师兼授音乐等课务,确保课程开齐开足;2.每年招聘相应学科教师。

  8.班子分工不合理,造成工作推进不力。

  (1)何自力副局长在外扶贫还分管人事政工、社会办学股和装备站等部门工作,造成工作推进困难。

  整改落实情况:4月18日局党委对何自力副局长重新进行了分工调整,专职扶贫;其社会办学股工作由邓石军督学分管,人事政工、装备站工作由黎志刚副局长分管。

  (2)督学邓石军的职责是对中小学和其他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目标、办学方向、教育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但还分管了基础教育股、教研中心、工会、棚改等工作,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不利于工作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1.进行分工调查;2.向区委请求配齐配足班子成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不及时制止甚至纵容,教育系统有十二所学校存在违规给教师发放午托补助,教育局党委没有妥当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1.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事情及时制止,严肃处理;2.对部门学校在学生午间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针对这种现象特别剖析四所学校,务求全面深入的分析原因,局党委根据掌握的原因进行了专题研究,完善了管理方案,并要求局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如再发生类似事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3.现所有学校都已由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托管,学校负责监督托管企业。

  ②局机关的请假报备制度不具备可操作性,没有报备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外出请假销假制度;2.落实了公务外出登记和请销假报批手续。

  ③督促检查走过场,怕得罪人(如:教研中心下午一直提前半小时下班,监察室对此情况没有任何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教研中学因为借用社区医院五楼办公。社区医院冬季作息时间与区政府一致,但夏季下午下班时间比区政府提前半小时。为保障医院设备设施安全,医院规定下班即封闭大门,所以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已只能和医院同步下班。经和医院反复协调,开通侧门供中心工作人员出入,于2018年4月底整改到位,2018年5月和局机关一并迁至区政府11楼办公,作息时间与局机关一致。

  (2)执纪监督责任有差距。

  ①纪律意识薄弱,在巡察动员大会上,3人因公事外出未参会,但未向办公室报备。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因公外出相关手续完善,加强检查监督。

  ②服务意识不强,办公大楼没有设立阳光栏及工作人员去向牌。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制度,完善人员去向登记程序。

  ③执纪力量薄弱,除纪检组长外,其余监察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纪检业务不熟悉,特别是学校纪检工作人员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职责,比如清水塘学校纪检人员还兼任学校财务报账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纪检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条文;2.积极参加上级纪检部门组织安排的业务学习。

  (3)财务监管不力。

  ①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时,对不真实不合规票据,发票上无付款单位名称也给予了报销。如:2016年在教研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装备站等部门共累计报销了36583.44元,2015年在石峰区光明眼镜购鲜花3910元。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票据审核把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票据经手人为第一责任人,会计审核为第二责任人);2.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财务报销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报账程序的发票抬头必须开具“石峰区教育局”名称,严格审批定额发票报销。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卡”结算制度。

  ②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如:2017年教研中心用现金累计支付122756.7元,装备站现金累计支付88712.6元。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审核把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票据经手人为第一责任人,出纳为现金报账支出第二责任人),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再次发生。

  ③个人借款不能按时归还。

  整改落实情况:1.对现有个人借款情况进行清理,逾期的个人借款已经全部结算还款;2.以后加强个人借款的审核和审批把关,会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及时结算还款,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④存在白条支付现象。如2015年支付田心街道幼儿园经费3万元,用的是外购内部往来数据。

  整改情况: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对票据审核及审批把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

  ⑤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重使用轻管理。如:已经由国资部门处置给云田花木公司的原白石港小学职工宿舍、三层办公用房、校办工厂、车库等资产还未做销账处理;2016年11月份由教育局跨越发展指挥部购买的电教设备共计金额857800元,分配给九方小学,杉木塘等学校,未将其列为固定资产账,未详细登记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导致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1.已经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2.落实了资产领用登记、使用管理制度。

  ⑥存在违规列支情况。比如在2017年办公经费中列出机关人员食堂伙食费277353元;餐费、食品列事业支出—工会经费14067元。

  整改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将教育经费预算做到精细化,并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2.“四风”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1)违规发津补贴及加班费。1.2015年发放第十八届中小学合唱比赛工作人员劳务费14400元,共48人,每人300元。2.2015年发放“合力攻坚、唱响石峰”合唱比赛训练补助费28500元,共57人,每人500元;3.2016年发放春节值班补助费18000元共36人每人500元。

  整改落实情况:1.已经于5月31日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加班费60900元存缴到石峰区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2.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纠“四风”等方面的制度、法规和文件,提高认识。

  (2)无公务接待函和会议记录明细清单。如2015年4月至7月在石峰区尚峰烟酒店购食品累计金额35661元,2016年2月至5月石峰区尚峰烟酒店购食品累计金额8653元,2016年7月至12月在蔡哥食品商行购食品22205元。2017年1月教育局统计发放加班用餐费1200元,薄弱学校改造汇总加班餐费1800元,中小学食堂安全排查加班餐费1500元,三项累计费用4500元。

  整改落实情况:1.近三年我局开展了迎接省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的创建、教育现代技术示范区的创建邀请省市专家来指导,多次接待了外省市教育团队来我区参观教育现代技术示范区的建设,但无公务接待函和会议记录明细清单,教育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后期按制度、规范执行。

  (3)学校存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规定,教育局对相关学校下发整改通知;2.学校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局下发的整改通知,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返校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其余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启动程序办理。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管理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立案查处情况

  移交问题线索3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22529866

  通信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大楼(邮政编码:412000,信封请注明:对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165056701@qq.com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中共石峰区田心街道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23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田心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3日,巡察组就巡察问题向田心街道党工委进行了集中反馈。田心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逐条对照整改销号。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石峰区田心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工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具体抓、深入抓,相关部门主动抓的工作机制。自问题反馈以来,党工委先后召开多次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认真分析,深刻反思,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勇于担当的使命责任打赢整改“攻坚战”。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经多次完善,形成《田心街道党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扛实责任,部门负责人主动划定责任、落实措施;街道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严格督查整改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根据整

  改问题、整改建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以严格细致的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领导作用弱化

  (1)党员榜样作用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晚”学习、“三会一课”,围绕“7·26”重要讲话、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十九大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带头发挥榜样作用。

  (2)信访矛盾长期未化解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领导带头作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包案,有效地化解了部分信访积案。成立了新民C安置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与上级有关部门的积极争取与反馈,同时加强与涉拆群众的沟通交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涉拆的需求及想法,通过多途径、多方式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目前6.18亩项目、15亩项目涉拆群众基本已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

  (3)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民主集体议事的内容、程序进行了细致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党工委抓大事、讲民主、讲规矩形成常态化机制化,从思想上确立制度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

  2、政治意识不强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党政班子成员带头主动参加“每周一晚”、党内组织生活等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新的纪律条例等,并及时进行测试巩固。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自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田心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研究重大任务,亲自安排重点目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分管班子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是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3)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迅速向街道党员干部传达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按序时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目前街道的组织委员已分管党建工作,大学生村官尹贝在产假结束后将回北岭社区工作。三是经常性开展“回头看”,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4)政治警觉性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了《田心街道机关干部纪律监督管理办法》利用“每周一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机会,认真学习了《田心街道机关干部纪律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思想意识。针对街道退休职工党员赵跃芳低价租赁街道门面问题,目前街道已解除与其租赁关系;街道职工郭金花上班带小孩且态度不端正问题,街道纪工委已对郭金花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3、政治定位不准

  (1)决策规矩意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街道的决策会议严格落实《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程序要求,先调研、再报备、再上会,经充分讨论后作出决策,不搞“一言堂”,杜绝临时议题、随意决策,并形成有效决议。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有效确保了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并要求要求在重大问题上班子成员必须逐一发言表态,立场坚定,观点明确,做到敢于担责,用于讲真话,有效地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担当意识。

  (3)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街道工作大局。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通过班子成员带动和促进各部门相互配合的自觉性,形成全街道一盘棋、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实

  (1)组织会议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深度、有辣味,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定期对会议记录和个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保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本次半年组织生活会取了良好效果。

  (2)组织活动实效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积极主动与市、区两级党代表联系接洽,明确接待时间、接待地点等,并提前公示,确保党代表活动室发挥实效。通过丰富活动形式、明确要求、加强督查等一系列措施,提升主题党日等党员活动的实际效果。街道采用联点干部联系社区制度,要求街道班子成员下沉社区,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街道纪工委不定时对走访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联系社区情况纳入街道预安销号考核。

  (3)组织原则坚守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及党建专干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换届选举业务,对换届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了差错和问题的党组织书记予以严肃处理、严格追责。对于东门社区2015年11月党总支升格换届街道把关不严问题,街道纪工委进行立案调查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东门社区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街道分管领导约谈的党纪处分;关于叫鸡岭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郭伟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后仍被任命为总支下属支部的支部委员问题,街道及时立案调查,目前郭伟已离职。

  (4)组织制度落而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把机关党建工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加强对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有章不循、流于形式。

  2、党建基础性工作不坚实

  (1)基层党建发展不平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紧围绕“产业带动党建、党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力保非公企业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增强企业党建的凝聚力,定期召开非公企业党组织与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调度会。二是完善了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从制度层面,强化了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三是充分利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这一平台,加强企地联系,将企业拉到用党建带动经营的有序轨道上来。

  (2)日常党建工作不精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支部实际开展活动,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党员日常工作、生活等情况,对外出务工的党员定期进行摸排,及时更新了台帐。二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加大对党建专干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党员档案丢失补件的程序和要求,完善档案资料。党建专干每月上报党员档案补齐与完善情况。

  3、干部队伍建设不扎实

  (1)街道干部队伍不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街办编制使用情况向区委编办及区人社局提交请示,并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员管理。二是建立完善街道后备干部人员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三是规范对编制外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了临聘人员工作档案,明确了管理部门。

  (2)社区干部队伍不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与其不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进行劳逸结合,舒缓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好、贡献大的社区干部进行年度表彰奖励,增强其工作积极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党工委书记先后对班子成员、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村)书记等开展廉政谈话;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个人不定期、集体年底向书记汇报“一岗双责”情况;纪工委对接区纪委要求,已与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社区(村)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工委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纪工委两个责任突出,各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明晰,全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已将党建部分在预安销号制度中的所占分值从5%提高至20%。

  (3)落实监督责任不完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进行执纪监督。对群众多次举报存在问题线索的案件依规依纪一查到底。二是提升纪检队伍工作能力及水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机关党支部与各社区纪检干部学习教育,尤其对《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学习。对已经查处落实的腐败案件要坚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并且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日常监督执纪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约束,实现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街道社区积极向上的氛围、讲规矩讲纪律的意识空前浓厚。

  2、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落实有差距

  (1)“四风”问题仍有表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杜绝“形式主义”。解决好抓工作不讲实效,不落实、不扎实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下辖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针对街道团工委工作未予抓牢抓抓实,要求严格按程序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街道团工委活动,并对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对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务饮酒、违规发放加班费、超标准发放津贴的情况坚决遏制整改,责令当事人已退回费用,共计12070元,并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补助资金发放现象,通过班子成员自查自纠和组织谈话,已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各项奖金补贴,共55270元。二是强化对下属社区的管理。对于社区违规申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掌握具体情况后全部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

  3、巡察后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街道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街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4次,对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度、效果情况予以全程跟踪。整改情况将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廉洁风险方面的问题

  1、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1)日常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田心街道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报销制度。除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等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对公转账。二是确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办事处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2)津补贴类资金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清发放政策依据。在发放项目上,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区规定和批准的津贴补贴项目执行,规范发放工作流程,要求项目由具体业务部门审核填报,党政办负责政策审核,实发由财政所负责规范审核,全过程由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审核。二是重点清理各种违规发放,多头发放,重复领取奖金、工资、补贴,巧立名目乱发、自行出台津贴补助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干部职工普遍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情况。

  办事处已于2018年4月底上级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中,将2016年10月30号凭证及2017年12月12号凭证,付田心派出所2016年度和2017年度征兵政治考核加班补助合计7200元,2015年12月110号凭证,无偿献血营养补贴街道39人超范围领取营养补贴款7800元(街道46人中,有7人离职,实际清退39人补贴款),清退至石峰区廉政账户。泉塘湾社区在巡察组立行立改移交时,已将2015年2月3号凭证和2015年12月14号凭证,街道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发放2014年和2015年终总结费用合计12405元退回到泉塘湾社区账户。

  (3)公务接待类支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株洲市石峰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纪检部门定期协调组织开展公务接待情况抽检工作,杜绝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保持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常态化长效化。

  关于2016年11月58号凭证超标准接待,办事处已于2018年4月底将经办人信访维稳用餐超标部分清退至石峰区廉政账户上。2016年9月武装部征兵宣传饮酒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时间(公务饮酒从2017年2月省委文件下发起禁止,处理中视情节把握,主要是领导干部要从严,一般干部可以从宽)决定不予追究。非工作时间内报销工作餐费。经核实,2015年5月17号凭证,为春节值班期间,203项目群众因拆迁问题上访发生费用。2016年3月2号凭证,为两保站春节前夕组织社区两保专干政策宣传活动,因在外用餐的饭店无发票,在同等金额的发票代替报账。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专项,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每一笔专项支出核实去向,确保资金使用情况明晰。二是针对2016年底以信访维稳支出开支水电费现象。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编制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注重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三是加强与上级和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5)往来账户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往来款项的管理纳入制度化建设之中,定期不定期的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二是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大清理往来账款力度。三是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杜绝往来款核算中存在问题。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改进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了资产管理的责任,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政所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7)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石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完工后,业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财政所根据施工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结算依据拨付尾款。

  2、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不全

  (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街道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根据相关财政法规,结合现阶段街道及社区的实际要求,制定《田心街道办事处内部财务报账细则》。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如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控制,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强化稽核工作,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加强票据的管理,建立严格的票据登记、领用、核销、保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内容。

  (2)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及时、充分执行包括财务重大开支在内的党务政务公开。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凡涉及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以居(村)务公开及“互联网+监督”为平台,抓住民生资金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这个重点,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民生资金、村级财务等事项,全面公开。

  三、立案查处情况

  移交问题线索4条,目前已诫勉谈话1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22430625

  通信地址:石峰区田心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412005,信封请注明:对中共石峰区田心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784109633@qq.com

  中共石峰区田心街道党工委

  2018年10月9日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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