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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株洲市石峰区城管协管员(劳务派遣)招聘简章

编辑:谭洪汀 2019-04-19 09: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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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石峰转型升级,吸引优秀人才更好服务于石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全权委托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30名(劳务派遣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区城管协管员130名。其中岗位一(文员)30名,岗位二(执法辅助人员)10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一:文员

  1、负责上传下达、文件收发、资料整理归档以及内勤等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文书、案卷制作协助工作;

  3、接受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岗位二: 辅助执法人员

  1、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等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2、参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3、接受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身高:男1.6米以上;女1.5米以上);

  3、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在石峰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含区机关单位同类临聘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报考岗位一需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二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

  报考岗位一人员需要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以下人员群体报名,予以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3)

  1、石峰区常住人口(1年以上);

  2、2019年4月16日仍在石峰区城管系统担任中队长、副中队长、分队长职务者;

  3、在石峰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含区机关单位同类临聘人员)(2017年4月1日前入职);

  4、退役军人。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岗位面谈、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信息

  1、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平台、民企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在石峰区各街道、社区粘贴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4月19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4月21日(每天8:30-17:30)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石峰区政府一楼大厅

  5、报名材料

  (1)提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现场填写。)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件,A4纸正上背下排列);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直系亲属户口簿和结婚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1寸免冠彩照2张;

  (6)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

  (7)原单位工作证明(有城管系统、区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提供);

  (8)房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石峰区居住满1年以上者提供)

  (9)士兵/士官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株洲吉安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常住人口信息由街道、城管局、社区网格员进行审查),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跑步,岗位一:1000米 ;岗位二: 2000米。(体能测试合格标准现场公布)

  2、笔试。通过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中包含时事政治、石峰区区情知识、网格化知识、公文写作、《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60分钟。优先群体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加分情况见加分分类表(附件3)。

  3、岗位面谈。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1.5比例进入岗位面谈。岗位一与岗位二分别进行。岗位面谈成绩为100分,每人时限为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面谈成绩×50%。

  5、岗位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株洲吉安人力资源公司政府用人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与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2年期满后,根据本人现实表现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可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或年度考核未达用人单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待遇保障

  1、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

  2、试用期满转正后:

  岗位一: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全年绩效考核奖金8400元。

  岗位二: 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岗位津贴(按中队长400元/月,副中队长300元/月,分队长200元/月发放),全年绩效考核奖金8400元。

  3、经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按50元/年的标准给予工龄补助。

  4、缴纳“五险一金”:职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相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招聘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安经理:18153740805(微信同号)

  刘主管:18711370977(微信同号)

  城管局联系电话:0731-22629754

  (二)监督电话:22629957(石峰区纪委监察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九、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1.株洲市石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劳务派遣)岗位计划表

  2.株洲市石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3.株洲市石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劳务派遣)优先群体笔试成绩加分分类表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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