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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e租宝”案吗?石峰区的受损集资人,法院喊你登记

来源: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谭洪汀 2019-07-02 15: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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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峰新闻网讯 “e租宝”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全区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核实登记时间

  自2019年7月2日至8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

  核实登记对象

  石峰区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石峰区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市县受损集资参与人。

  核实登记地点

  我区按照属地原则设立核实登记点,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辖区内的集资参与人予以核实登记。

  石峰区核实登记点为 石峰区人民法院206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06号

  联系电话:0731-28307906/0731-28307903)。

  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现场排队取号、信息核实录入(身份核实、集资数据确认、收款账户采集)、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对充值与提现金额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由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复核。

  核实登记手续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集资参与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湖南省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3.集资信息:充值金额、提现金额;

  集资参与人对充值金额、提现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核实登记时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等能够证明集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具有株洲市石峰区户籍且无法提供经常在株洲市石峰区居住证明材料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

  3.请参加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和湖南省通告的要求进行核实登记,遵守核实登记现场的秩序。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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