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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酒店经营者, “五必须”不落实,必重罚!

来源:平安天元 编辑:叶莎 2023-12-27 18: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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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宾馆行业经营者接待

未成年人入住应当落实

“五必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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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管控和整治,防范在旅馆、酒店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

①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②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③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④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⑤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大型的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应当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场所运营单位接到求助后,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警报系统,组织人员进行搜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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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天元

编辑:叶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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