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现组织开展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以后每月21日前申报。
二、申报要求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凡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界定标准,详见附件1)的社会单位,应当主动向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无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株洲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到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
四、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机构:株洲市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639号
联系方式:0731-28339119
五、附件
株洲市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6日
来源:石峰消防大队
编辑:仇昱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