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新闻网讯 连日来,石峰区井龙街道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宣传与巡查行动,全力守护“井龙蓝”。截至目前,累计巡查重点区域30余处,向村(居)民发放禁烧告知书780余份,成功发现并现场扑灭零星火点2处。
11月19日上午10时许,井龙街道时代社区撞龙冲附近疑似有人在空地上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接到群众举报后,井龙街道城管中队、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使用沙土与水进行扑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井龙街道城管中队对当事人彭某某进行法规讲解,现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彭某某承诺不再违规焚烧。城管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等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我才知道焚烧秸秆、落叶竟然有这么大危害。以后一定处理好家里的落叶,绝不点火,同时还要提醒邻居们。”彭某某说。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周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