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了一场车祸的发生,30岁的陈大姐感悟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含义。5月6日,她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咨询捐赠遗体的具体事宜,想趁身体健康、意识清醒时签订遗体捐献协议。
6日,记者见到陈大姐,30岁的她一头靓丽的黑发绑成马尾,精神抖擞。家住天元区的她,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她和丈夫有个7岁的儿子,生活也幸福。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怎么突然想要捐赠遗体呢?
“前段时间,我目睹了一场车祸的发生,让我觉得生命太脆弱了。”陈大姐说,大概在二月份的时候,她下班回家,在田心大坝路,看见一名年轻人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现场惨烈。
“那个人当场就死了,才28岁,还这么年轻。”陈大姐说,再加上平时新闻里,看到医院那些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便有了这个重要的决定。她说,人死后与其埋入泥土里,不如将遗体捐献出来,帮助更多需要的人,或者为医学做贡献也是好的。
陈大姐说,捐赠遗体的决定她已跟丈夫说了,丈夫表示不理解,但她想着过几天再慢慢去“劝导”。说到自己的孩子,陈女士满脸笑容。她说,眼下生活幸福,没什么负担,就等孩子长大成人了。
随后,记者咨询了株洲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遗体捐献登记的一般程序,首先是到红十字会领取和填写捐献自愿书和登记表,填写完毕,将表格交由红十字会保管,并获得登记编号。红十字会将会尽快联系陈女士,了解相关情况;同时也对她的无私大爱,深表谢意和敬意。(株洲晚报)
来源:株洲晚报
编辑:谭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