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新闻网讯 (通讯员 宗倩)6月19日上午,中车株洲所、中车电机、海利化工等19家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与石峰区政府签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建荣,市人社局副局长田智思,石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朱斌,石峰区二级调研员、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组副组长王湘琳,市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负责人及全市五区四县相关负责人共同见证。
▲交流会现场
▲现场签约
根据协议,这些国有企业约4000名退休人员的人员管理、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和活动场所等,将由原来的企业方移交给地方街道和社区(村),实现“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这是继5月29号石峰区第一批8家国企约13000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之后,进行的第二批移交签约。
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央出台专门文件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通知,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企业人”变“社会人”,做好四个移交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管理和服务关系与原企业(参保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保关系和人事档案交由属地人力社保部门管理并由属地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管理服务。
具体而言有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人员移交与管理,企业对移交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移交给各区政府,移交后由属地街道和社区(村)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党组织关系转移,企业党组织对应转移的退休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整理,并按被移交党员本人意愿和接收单位的要求分类造册,并移交组织部门,分配到街道、社区(村)进行管理;三是档案的整理、移交与管理,企业对应移交的退休人员完成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校对核准并形成电子档案数据文件后,按要求分类造册,纸质档案移交至清水塘企业职工档案中心,电子档案移交至区档案馆,并对街道、社区(村)开放查阅权限;四是场所的移交,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能够分割移交的无偿划转给区政府,难以分割划转的可协商采取调换或无偿使用等方式妥善处理。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区政府不要求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划转后的资产由石峰区所属街道和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
石峰区全力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石峰区是老工业区,涉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有32家,退休人员近2.7万人。
为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我区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区“三供一业”指挥部下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组,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依托网格化信息平台,逐一核对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确保真实准确;依托清水塘企业职工档案中心和区档案馆,做好纸质档案接收、档案数字化管理等工作。除此之外,坚持市场化运营,建好服务阵地,每个街道至少改建或新建1个社工站,在社工站设计时就考虑将居家养老、文化大讲堂等服务功能布局其中,方便和满足退休人员实际需求,实现社区阵地功能多样化;同时引进“东方惠乐”等培育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运营,让大家更享舒适便利。
▲清水塘企业职工档案中心
▲老人在沈家湾日间照料中心练习书法
▲东方惠乐响石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移交之后,企业可以减轻压力,轻装上阵专心生产经营,来自不同企业的退休人员也能公平稳定地享受服务与管理,让国家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到全体人民。”石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组负责人介绍。
截止目前,石峰区共与27家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达成签约,移交退休人员近1.8万人次,接下来我区将进一步落实工作,在今年底前全面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来源:石峰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宗倩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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